一、計畫目的: 臺南市政府(下稱本府)為推動客語復振及推廣客家文化,鼓勵全體市 民及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踴躍參與客語能力認證考試,激勵客語薪 傳師投入客語教學行列,期提高本市客語扎根教育推廣及認證合格率,特訂定本計畫。
二、申請對象:
(一)設籍本市市民或任職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員工,且通過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各級客語能力認證考試。
(二)輔導「設籍本市市民或任職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員工」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且具客家委員會審核通過之客語薪傳師。
獎勵金核發標準、申請方式請詳閱附件。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5年4月2日客會傳字第1156800166號函辦理。
二、客家委員會為營造桐花祭生活美學氛圍,並鼓勵客家文學創作、展現客家語言之美,特別以客家獨有的文學形式「三行詩」,辦理「桐花三行詩」徵選,邀請民眾於桐花盛開期間以文字表達桐花之美與客家文化的詩意魅力。
三、徵件活動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20日(星期三)止,詳見報名網頁(https://www.surveycake.com/s/kpNWY)。
四、檢附活動海報電子檔及簡章各1份。
臺南市新化區𦰡拔國小114學年家庭母語月計畫
二、目的
三、實施對象
本校一至六年級全體學生。
四、實施時間
115年2月2日至3月3日。
五、實施辦法
(一) 家庭母語月—母語週記
(二) 學生母語推廣志工
(三) 元宵母語猜謎活動
(四)母語節目播放
六、預期成效
七、學生獎勵與經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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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人數 |
獎勵 |
共計 |
經費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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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母語週記的學生 |
18位 |
全家商品卡50元 |
900元 |
由教務組提供獎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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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語推廣志工 |
3位 |
全家商品卡50元 |
150元 |
由教務組提供獎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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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母語猜謎活動並答對的學生 |
75位 |
完成猜謎即可領取獎勵品(文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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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務組提供獎勵品 |
八、成果:
九、獎勵:
依照南市教課(一)字第1141699726號, 114學年度「家庭母語月-講母語,逐家作伙來」實施計畫。各校辦理家庭母語月之相關人員,請學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獎勵。
十一、本計畫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二、附件:
114學年度𦰡拔國小「家庭母語月-講母語,逐家作伙來」母語週記
____年_____班 _____號 姓名: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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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母語運用記錄內容,也可以用畫圖來記錄 (與家人使用母語都可以記錄) |
對象 (跟誰說母語) |
運用母語情形 |
家長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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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練 |
尚可 |
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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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 |
觀看母語節目、說一段感想 |
爸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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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阿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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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週 2/1~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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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週 2/8~ 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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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週 2/15~ 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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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週 2/22~ 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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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記錄表請在2/27(五)前完成,請導師收齊後於2/27交回教務組,將擇優予以表揚鼓勵。
*2月為本校家庭母語月活動,請大家多使用母語,感受母語的美與價值。
一、測驗報名期間自115年1月21日(星期三)至2月26日(星期四)止。測驗日期訂於115年4月18日(星期六)舉行。測驗級別為初級、中級及中高級,報名資格不限國籍、族別、年齡及學歷。
二、簡章及相關測驗資訊可至115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網站查詢下載( https://exam.sce.ntnu.edu.tw/abst/ ),考生服務專線(02)7749-3664、0800-699-566(免付費),或加入本認證LINE官方帳號(@107abst)掌握最新資訊。
說明:
一、為推動客語復振及推廣客家文化,鼓勵全體市民及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踴躍參與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同時激勵客語薪傳師投入客語教學行列,期提高本市客語扎根教育推廣及認證合格率,特訂定本計畫。
二、獎勵對象:
(一)設籍本市市民或任職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員工,且通過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各級客語能力認證考試。
(二)輔導設籍本市市民或任職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員工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且具客家委員會審核通過之客語薪傳師。
三、凡參加或輔導設籍本市市民或任職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之員工及客語薪傳師,於通過客家委員會 115 年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後皆可申請獎勵。
四、申請人須在客家委員會各級別客語能力認證之網站公告放榜日起 2 個月內,檢具申請資料,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送達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科(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 6 號 4 樓)辦理申請。
五、檢附「臺南市 115 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與「客家委員會 115 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供參。
活動資訊如下:
(一)時間: 11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五)、 27 日(星期六)及 28 日(星期日),每日下午 7 時,共 3 場次,免費入場。
(二)地點:安億路路外停車場(臺南市安平區安億路與慶平路)。
(三)備註:市集活動每日下午 4 時起至 9 時。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4年11月18日客會語字第11467009891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全民學習客語、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以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請貴機關轉知及鼓勵所轄(屬)機關(構)、學校、單位同仁及民眾屆時踴躍報考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亦請公告及協助宣傳相關訊息。
三、因應客語師資需求,客家委員會將於115年3月14日(星期六)及10月3日(星期六)各辦理1梯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請鼓勵所屬學校教師踴躍參加。
四、旨揭日程表已同步公告於客家委員會官網首頁/公告資訊/最新消息;又為鼓勵學習客語及持續開設相關課程,請轉知所轄(屬),可依客家委員會「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提案申請開設客語課程,相關資訊請逕至客家委員會網站(https://www.hakka.gov.tw/首頁/資訊公開/法規查詢/法規條例)查詢。
★請點附件查看日程表
一、依據本市「114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為整備更多現職教師擔任本土語文授課教師,特訂定本獎勵補助計畫。
三、請各校廣為宣導,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認證考試,申請及獎勵程序請參閱實施計畫。
★細節請點標題查看附件喔!
一、依據「臺南市114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獎勵方式:
(一)通過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現在學之國小學生通過臺灣台語A1級(基礎級)以上由學校發予獎狀乙紙獎勵;國、高中學生通過A2級(初級)由學校核予嘉獎1次獎勵,通過B1級(中級)以上,由學校核予嘉獎2次獎勵。
(二)通過客語語言能力認證:現在學之高中以下學校學生通過客語初級以上認證合格者,敘嘉獎1次獎勵之(國小學生由學校發予獎狀乙紙鼓勵);國、高中學生通過客語中級以上認證合格者,由學校核予嘉獎2次獎勵。
(三)通過原住民族語語言能力認證:現在學之高中以下學校學生通過原住民族語初級以上認證合格者,敘嘉獎1次獎勵之(國小學生由學校發予獎狀乙紙鼓勵);國、高中學生通過族語中級以上認證合格者,由學校核予嘉獎2次獎勵。
(四)上開三項能力認證證書或成績單合格效力,應以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發證單位所發之正式文書為準且同一級別敘獎一次為限。
三、申請及獎勵程序:
(一)符合本實施計畫第二點獎勵規定之現在學學生,請檢附認證證書或成績單向學校教務處提出,並由各校本權責予以敘獎。
(二)以上敘獎請於該級別本土語文能力認證考試寄發合格證書後六個月內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各校應於申請期限屆至時起一個月內造具學生敘獎清冊送本局備查。
四、本實施計畫未規定事項,依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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